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抄表業務外包服務試點項目竟價公告
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抄表業務外包服務試點項目
詢 價 文 件
項目編號:HBZM-2024CG-017
采購方式:詢 價
采 購 人: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湖北鐘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
目 錄
第一章 詢價公告
湖北鐘鳴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受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抄表業務外包服務試點項目進行詢價采購。
一、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1.1采購項目名稱: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抄表業務外包服務試點項目
1.2采購項目編號:HBZM-2024CG-017
1.3最高限價: /
1.4項目概況:詳見第三章
1.5服務期:1年。期滿后根據試點項目綜合評估情況,經協商一致可以續簽1-2年。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2信譽要求:投標人在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違反商業道德劣跡、無行賄犯罪記錄和無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須自行提供書面聲明)。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詢價文件的獲取方式:
3.1 請供應商于2024年01月31日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持相關資料在湖北鐘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孝感市交通西路鴻博學府3棟西單元104)報名并獲取詢價文件。
3.2 獲取詢價文件時應提供“供應商資格要求”中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和法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須裝訂成冊加蓋單位公章。
(注:供應商應對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采購代理機構對報名資料的核驗并不作為供應商資格條件的最終認定,開標后將由評審委員會對供應商的資格等進行評審。)
四、詢價響應文件的遞交:
4.1.遞交詢價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02月07日9時30分。遞交地點: 湖北鐘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評標室(孝感市交通西路鴻博學府3幢西單元903房)
4.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詢價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屆時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其授權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相關原件準時參加。
五、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發布公告的媒介: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fzxky3.com/)
六、聯系方式:
采購人: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地 址:孝感市孝南區玉泉路61號
聯系人:姜相敬
聯系電話:13986505520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湖北鐘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交通西路鴻博學府3幢西單元104
聯系人:彭卓
電 話:0712-2514847
第二章 供應商須知
一、“采購人”是指: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二、“供應商”是指:響應本詢價文件要求,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報價要求:
3.1本項目采購具體清單詳見下方表格。
四、響應文件的份數和封裝:
4.1響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2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響應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③報價一覽表
④資格證明材料
⑤其他
4.3供應商應將所有響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個封包中,并在封包的封口處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在封包上應寫明: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等內容。
4.4供應商應在規定的時間遞交響應文件,逾期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遞交詢價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和地點詳見詢價公告)。
五、詢價步驟及方法
5.1 詢價評議
5.2 符合性評審
符合性評審是指審查每一詢價響應文件是否對詢價文件提出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有無顯著的差異或保留。
詢價響應文件有下述請形之一的,視為未能對詢價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作無效響應文件處理,不得進入下一個程序:
(1)詢價響應文件未按詢價文件要求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的;或有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但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的;
(2)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3)投標報價高于本項目采購最高限價的;
(4)詢價響應文件中的服務期限、投標有效期等不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的;
(5)詢價響應文件內容明顯不符合本詢價文件中技術服務要求的或出現重大偏離的;
(6)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如果詢價響應文件實質上沒有響應本詢價文件的要求,將予以拒絕。供應商不得通過修改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而使其詢價響應文件符合詢價文件要求。
5.2.2 資格審查
對詢價響應文件按照已載明對供應商資格要求的條件、標準和方法具體審查供應商是否具備有效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供應商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 |
營業執照 |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2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在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前三年在經營活動中無違反商業道德劣跡、無行賄犯罪記錄和無重大違法記錄(供應商須自行提供書面聲明)。
|
5.3 確定成交供應商辦法
詢價采購的評定采取最低評標價法,即在全部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據同一價格要求評定最低報價,最低報價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
第三章 采購項目概況及要求
一、項目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抄表業務外包服務試點項目
1.2、采購項目編號:HBZM-2024CG-017
1.3、最高限價:/
1.4、服務期:1年。 在服務期限屆滿前一個月,采購人組織對中標服務單位進行綜合評估,經評估合格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一年;依此類推,最多續簽2年。
二、項目采購內容
2.1、服務范圍:在孝感市中心城區南、北區各設一處試點片區,其中南區為沿河北路(澴河大堤至玉泉南路段)以北、槐蔭大道(城站路至玉泉路段)以南,城站路(槐蔭大道至學院路段)以西、學院路(城站路至澴河大堤)以南、澴河大堤(槐蔭大道至學院路段)以東片區內的約21312只結算水表;北區為城站路以西、寶城路以東、勝利街外環路以南、學院路以北片區內的約16246只結算水表。具體數量如下:
序號
水表類型
服務數量(只)
合計
備 注
北區
南區
1
DN20單只戶表
12028
12754
24782
含壁掛、地面表等
2
DN20戶表
3685
3179
6864
3
DN20單只戶表
165
5185
5350
4
DN40及以上
368
194
562
含單位用戶及小區消防、綠化等結算水表,考核表等
合 計
16246
21312
37558
注:
(遠傳)
(集中采集+遠傳)
(普通機械)
水表/流量計
2.1.1.以上服務數量為暫定,實際數量以采購人最終確認的數據為準;
2.1.2.服務范圍內的結算水表均需按月度組織抄收(即每年抄收12次),并達到規定的抄收率、回收率等要求。
2.2、基本要求:投標人應為依法注冊登記的法人單位或其組建的分支機構;注冊成立時間1年以上;經營范圍、經營狀況及信用信譽符合相關要求;有為水電氣等公共服務單位提供類似服務業績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2.3、投標人報價: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年服務費總額和不同類型水表的服務費單價2個報價,報價方式見下表:
序號 |
水表類型 |
服務數量 |
投標人報價 |
|
服務單價 |
年服務費 (元) |
|||
1 |
DN20單只戶表 |
24782 |
|
|
2 |
DN20戶表 |
6864 |
|
|
3 |
DN20單只戶表 |
5350 |
|
|
4 |
DN40及以上 |
562 |
|
|
|
總 計 |
/ |
/ |
|
注:
2.3.1.服務單價為該項類型單只水表每月完成一次抄收的報價;投標人中標后,服務期內無論服務數量是否增減,其中標服務單價均不予調整。
2.3.2.年服務費=水表服務數量×服務單價×12次/年。
2.3.3. 以上單價為固定綜合包干單價,包干單價包含但不限于:服務費、中標方應支付給服務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雙休日、法定假日、超時加班費,補助費等)、“五險一金”及其他保險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標方應為服務人員購買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意外傷害險等商業保險費用等)、培訓費、交通費、通訊費、辭退(包括但不限于退換服務人員、中標方與服務人員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等)經濟補償金和相關費用、服裝費、器械費、用餐費、住宿費、生活設施費、中標方服務所需物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抄表器材費、錄音錄像設備費、安全環保防護措施費、職業健康防護措施費等)、傷亡事故的處理費與賠償金、管理費、利潤、風險、稅金等中標方完整履行本項目項下的全部服務所發生及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除此之外,招標方無需就本項目項下服務向中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4、服務內容與工作要求:根據招標人表務管理的工作內容確定,主要包括抄表催費、客戶聯絡服務、轄區供用水設施巡查等。中標人須按照招標人《抄表業務第三方服務考核管理細則(試行)》提出的相關要求提供服務,并接受招標人客服部門的考核。服務期內招標人有權根據相關政策變化或工作需要適當修訂考核管理細則,中標人應予遵照執行。
2.5、服務范圍的調整:服務期內,招標人可根據中標人試點項目服務完成情況及工作需要對中標單位的服務范圍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按中標人實際負責的區域和結算水表數量,依據其投標的服務費單價據實進行結算。
2.6、結算方式:按月組織對中標人進行考核,根據完成的工作量結合考核結果核定上月應支付的服務費,次月結清上月的服務費用。
2.7、服務條件:為保障網絡運行及客戶信息安全,招標人在其客服部為中標單位提供1-2間辦公室,并配套2臺電腦、1臺打印機和必要的辦公桌椅、辦公通訊、數據安全保護等設施。其他辦公耗材及抄收所需的交通、營抄工具等必要的設備設施由中標人自行解決。
2.8、若中標人注冊地點在孝感中心城區以外,應根據本項目服務特點,于中標簽約后1個月內在孝感中心城區組建分支機構并指定負責人,具體負責提供本項目的服務。
2.9、保密責任:雙方須就服務期內及服務期滿后的信息安全問題,以及營抄數據的使用、對接等簽訂保密協議,嚴防信息外泄失密。
三、合同及管理辦法
合同編號:HCGT-(2023)-FW-XXXX號
公司服務采購項目采購合同
甲 方:
乙 方:
【 】年【 】月【 】日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就 服務采購項目提供相關服務,并支付相應的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外包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
1.1.1 外包服務名稱為 ;外包服務類型為: ;外包服務內容為 。外包服務工作時限及安排、責任分配、交付物要求以及后續服務中的相關限定條件詳見具體合同條款及附件2。
1.1.2 服務標準詳見附件2。
1.1.3 服務項目、內容及標準的變動必須由甲乙雙方以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書面確認。
1.2 外包服務期限: 。
1.3 外包服務人員要求:乙方服務人員是指受乙方指派從事本合同項下外包服務具體工作的乙方相關人員。乙方外包服務人員配置方案、服務人員等級、種類、數量及團隊的主要服務人員名單需報甲方備案,如乙方服務人員變動,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當甲方認為乙方服務人員不能滿足本合同規定的外包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和調整,乙方接到甲方的書面要求后應及時予以更換和調整。
1.4 服務考核:甲方應綜合考量乙方工作量、業務量、工作時長和服務質量后對乙方的服務按 甲方《抄表業務第三方服務考核管理細則》 實施考核,外包服務費用與考核情況直接掛鉤。考核辦法及相關標準詳見附件2。
第二條 價格與支付
2.1 本合同為固定綜合單價模式。價格清單詳見合同附件1。
2.1.1 甲方最終支付的價款應根據完成的工作量結合服務考核情況據實結算。
2.2 本合同項下外包服務費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所需的全部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外包服務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外包人員招聘、培訓、現場管理、備用人員儲備及責任險等所有費用。
2.2.2 甲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而應支付的其他全部費用和稅費。
2.3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向其征收的所有與合同執行有關的稅費。
2.4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及稅費 (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等)。
2.5 本合同按照次月月底前完成上月服務費用核算的方式進行結算。
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并審核無誤后 25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期合同價款:
(1)經乙方簽署確認的付款申請書,正本一份。
(2)經甲方簽署確認的結算確認書,正本一份。
(3)乙方提交的相應金額、以甲方為抬頭、以乙方為銷貨單位、符合國家規定并經甲方審核無誤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憑證 )。
(4)經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依據。
2.6 根據附件2,如甲方對乙方的 服務 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情形,甲方有權調整本周期外包服務費的結算金額。甲方實際應支付外包服務費以考核結果為準。
2.7 乙方承諾其開具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形式與內容均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準確,乙方不開具或開具不合格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甲方有權遲延支付應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增值稅扣稅憑證之日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合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履行。
2.9 甲方以電匯方式支付外包服務費到乙方的如下銀行賬戶:
甲乙雙方銀行賬戶信息和納稅人信息:
2.9.1 甲方銀行賬戶信息:
單位名稱:
賬 號:
開 戶 行:
2.9.2 乙方銀行賬戶信息:
單位名稱:
賬 號:
開戶銀行:
乙方賬戶如有變動,須提前 30 天向甲方提交書面證明,否則甲方不承擔由乙方賬戶變動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2.10 根據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如果乙方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和/或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任何未支付款項或從履約保函中扣除相應金額,不足部分乙方應繼續予以賠償。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無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務,該服務應滿足甲方的要求。
4.2 甲方有權制訂監督考核制度,監督檢查乙方的外包服務,按月度、年度分別對乙方服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并終止本合同。
4.3 甲方有權審閱乙方擬定的服務制度和提出的服務計劃、服務報告等文件。
4.4 甲方有權監管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對乙方派駐甲方工作人員及工作場地進行突擊性檢查,以確保乙方外包過程符合甲方的要求。
4.5 甲方有權對乙方外包服務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指導,并提出意見。
4.6 甲方有權對各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差錯要求整改及賠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執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更換相關服務人員。
4.7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組織其服務人員按照甲方綜合工時制度提供服務。
4.8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與應急計劃編制和應急演練。
4.9 甲方應提供外包服務需要的作業系統、操作用戶、操作流程及其他操作規范,并在系統升級或操作流程更新后及時通知乙方,協助、支持乙方完成培訓工作。
4.10 甲方應提供作業場所并保障網絡、設備、監控、電力等必要設施。
4.11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外包服務所需的各類檔案、資料,乙方應在服務期屆滿時將原件、復印件全部退回。
4.12 甲方負責協調甲方各相關部門配合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業務、技術咨詢支持。
4.13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結算外包服務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外包服務費用。
5.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乙方承接的外包業務相關的業務管理規定和標準。乙方有權就合同開展的相關事項與甲方進行溝通。
5.3 在本合同簽訂時及履行過程中,乙方應持續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外包服務的全部主體資格、業務資質。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5.4 乙方應按本合同及其附件2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服務。乙方應建立明確的服務連續性管理目標及管理措施且應滿足甲方業務連續性目標要求。
5.5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交由第三方代理,不得將任何主要或非主要外包服務事項分包。
5.6 乙方應保證提供的服務或相關貨物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以及甲方規定的資質條件和相關要求。乙方應遵循 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合同義務,且不得存在違反勞動法、環保標準、安全標準和財務數據作假等行為,因違反上述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依法承擔。
5.7 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實、合法。
5.8 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工作進展,聽取甲方的意見或建議。乙方應定期通報外包服務活動的有關事項,及時通報外包服務活動突發性事件。
5.9 乙方應建立完備的內控管理制度,如業務管理、勞動管理、安全保衛、考勤管理、激勵辦法、信息保密、服務規范、風險控制以及業務連續性管理等,并根據項目管理需要報甲方備案。
5.10 乙方應對甲方移交的工作設備建立清單,負責日常設備的使用和妥善保管。
5.11 乙方根據承接的外包業務和甲方確定的工作標準加強對從業人員工作質量及飽和率的考核。
5.12 乙方需依照甲方要求的綜合工時制度提供服務的, 由乙方負責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申報。
5.13 乙方應與外包服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向外包服務人員支付工作報酬、繳納社保,自行解決與外包服務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以及承擔因外包服務人員過錯造成的損失等。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1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私下抓取、處理甲乙雙方約定業務品種之外的甲方任何業務信息。乙方應定期對乙方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技能輔導,按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提供高質量的外包服務。乙方應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積極配合甲方落實工作安排。
5.15 乙方應及時接受甲方關于監管政策的通報,并積極貫徹落實;乙方應接受銀保監會針對其所承擔的外包服務的監督檢查;乙方應接受甲方對本項目所安排的各項風險評估、監測、檢查和審計,對甲方發現的問題或提出的建議及要求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如乙方逾期未整改,甲方可暫停或取消其服務資格,并向監管機構報告;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內部、外部審計機構、對提供的服務過程、檔案、資料等方面進行檢查 (具體監督、檢查、監控的內容及頻次見附件2 );乙方須遵守甲方外包作業管理規定及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制度或規定,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障客戶信息安全。
5.16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報告頻次、發生突發事件時的報告路線、報告方及時限要求提供服務期內階段性或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報告。
5.17 乙方應做好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外包服務目的所需要的資源保障,尤其是必要的應急和災備資源保障;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明確為甲方提供應急響應和恢復的優先級為最高級;建立完善的災難恢復設施和應急管理體系,做好業務連續性安排。
第六條 知識產權
6.1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所有權等歸屬于甲方。
6.2 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技術成果改進的,改進成果的知識產權、專利申請權、所有權等歸屬于甲方。
6.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甲乙一方或甲乙雙方共同合作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以及收益均歸屬于甲方。乙方不得將上述技術秘密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6.4 乙方保證其對所提供的服務、所使用的軟、硬件產品具有完全的合法的權利或已經過必要授權,并保證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和服務附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科技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 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所有權、他物權、知識產權等第 三方固有權利等的起訴與索賠。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6.5 若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而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獲悉侵權指控后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獲悉侵權指控并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派代表參加訴訟,對甲方的應訴進行支持與協助,并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全費、執行費、差旅費等費用以及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賠償等責任;乙方提供的服務被法律文書認定侵權時,乙方應免費提供替代服務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保密
甲、乙雙方基于本合同獲取的相對方的資料、客戶資源、供水設施地理信息及客戶用水數據等商業信息均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除相對方書面同意,或法律強制性規定外,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公開該等信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構成違約。
8.2 除因不可抗力或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外,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務的,每逾期1天,乙方應當按照外包服務費總額的 10 %向甲方支付違金。如違約金數額累計達到外包服務費總額的 30 %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8.3 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務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負責更正和修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更正或修改,若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更正或修改,或更正和修改后的服務質量仍未達到合同及附件2載明的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8.4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8.5 因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的行為導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若甲方已經賠償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6 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服務事項的,甲方有權收回委托事項并根據相關規定另行委托,所需費用額度從本合同外包服務費總額中扣除。
8.7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開具、送達增值稅扣稅憑證的;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開具、提供增值稅扣稅憑證的;乙方提供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沒有通過稅務部門認證、無法提供增值稅扣稅憑證或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丟失的,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8 甲乙雙方在簽訂及履約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并依法承擔有關的其他責任:
(1)乙方提供的合同標的物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甲方相關要求的。
(2)乙方故意隱瞞與簽訂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乙方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8.9 乙方應嚴格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保證交易的真實性,在簽訂及履行合同過程中不得有以下行為:
(1)簽訂虛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續 簽協議等。
(2)虛開發票或其他財務憑證、協助虛列成本費用套取資金。
(3)進行商業賄賂或類似違法違規的不當行為。
如乙方出現以上任一情形,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視情節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續簽協議 等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將乙方納入甲方供應商“黑名單”統一管理,視乙方不當行為對甲方 權益的損害程度,對乙方實施不同年限的全面業務禁入措施。
8.10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開展活動,否則給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及后果由乙方承擔,并因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8.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承擔違約責任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保全費用等)。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雙方因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瘟疫或其他雙方共同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則該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對方因之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9.2 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妥善處理,盡量減少損失,同時應及時將不可抗力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在事件發生5日內通知對方,并在7日內提供事件及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的理由的有效文件,并由事件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或公證機構出具證明。雙方應立即協商尋找合理辦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照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0.1 合同變更
10.2 任何對合同條件的修改均須甲、乙雙方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或補充合同。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0.2.1 甲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方式,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合同的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1)本合同項下的服務是專為甲方制造或提供時,變更部分技術或業務要求。
(2)服務交付方法。
10.2.2 如果上述變更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相應增加或減少,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總價或交貨時間可進行公平的調整,該調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的變更協議。
10.2.3 乙方收到甲方的變更指令后,若合同總價需增加或交付時間需延長,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的變更指令之日起三十日內按本合同規定的形式提出。逾期視為未提出要求并同意繼續按照未經調整的合同總價或交付時間履行。
10.3 合同解除
10.3.1 乙方如發生下述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解約: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產品。
(2)甲方確認乙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不正當競爭或欺詐行為。
此處“不正當競爭”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有關工作人員在采購過程或協議實施過程中的行為;“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的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甲方從自由公開競爭中所能獲得的權益。
(3)甲方發現乙方有破產或被解散的可能,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10.3.2 如果甲方根據上述條款解除合同,甲方可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替代產品,乙方應對購買替代產品或服務超出本合同金額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且應繼續執行本合同中未被終止的部分。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切訴訟費用 (包括案件受理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除法院另有判決或裁定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11.3 爭議解決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 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 通知
12.1 本合同項下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數據電文等,應當發送至本合同首頁載明的地址、聯系人和通信終端。一方當事人變更名稱、地址、聯系人或通信終端的,應當在變更后3日內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實際收到變更通知前的送達仍為有效送達,電子送達與書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任何一方當事人以EMS快遞的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等,自EMS快遞交郵后的第7日視為送達;發出的短信/傳真/微信/電子郵件,自前述電子文件內容在發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數據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12.3 本合同首頁載明的地址、聯系人及電子通信終端亦為雙方工作聯系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當事人對電子通信終端的聯系送達適用于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本合同應于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
13.2 本合同全部文本使用中文。甲、乙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傳真和其它文件應用中文書寫。乙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如果不是中文,應附上中文翻譯文本(打印)。中文文本與外文文本不一致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13.3 在協議(或合同) 履行過程中,賣方(或乙方)不得簽訂虛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議和訂單)、虛開發票或其他財務憑證、協助虛列成本費用套取資金、進行商業賄賂或類似違法違規不當行為。一經發現此類行為,買方(或甲方)有權:(1)解除部分或全部協議 (包括協議項下訂單),并要求賣方(或乙方)賠償全部損失;(2)將賣方(或乙方) 納入買方(或甲方)供應商“黑名單”統一管理,視其不當行為對我行權益的損害程度,對賣方(或乙方)實施全面業務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內或者永久不得參與買方(或甲方)及其各級機構的招投標等經濟業務往來。
13.4 本項目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 更或修改本合同。任何對合同條件的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簽訂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并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3.7 本合同中的標題及附件之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并不影響本合同中任何約定的含義和解釋。
13.8 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關系。
13.9 雙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經由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無論合同上是否存在甲方標識、編號、水印、提示等,均不構成甲方格式條款。
13.10 合同附件
附件 1 合同價格表
附件 2 抄表業務第三方服務考核管理細則(試行)
說明:以上合同內容僅用作投標參考,以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的正式合同為準。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附件 1:
合同總價表(增值稅稅率 %)
序號 |
水表類型 |
服務數量 |
投標人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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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價 |
年服務費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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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20單只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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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N20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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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N20單只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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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N40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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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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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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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抄表業務第三方服務考核管理細則
(試行)
為加強對第三方服務單位抄表業務的考核與管理,保障公司抄表業務外包試點及推廣工作順利推進,探索積累市場化、指標化、規范化運營經驗,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切實提高水表營抄效率和客戶服務質量,現結合公司營銷業務工作實際和第三方服務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細則。
一、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及客服部對抄表業務外包項目第三方服務單位(以下簡稱第三方)的考核與管理。本細則提出的管理內容、工作流程以及業務指標、完成時效、服務質量等考核標準與獎懲規定,是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也是公司對第三方核定和結算服務費用的重要依據。
二、第三方及其服務人員應自覺服從公司客服部的監督管理,按照《城鎮供水服務》(GB/T32063-2015)等國家和行業標準及客服部相關工作規范和服務制度規定,提供服務范圍內的結算水表抄收、客戶服務和供用水設施的巡查等服務,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保證服務質量。
三、服務要求
(一)第三方服務人員應接受客服部的培訓指導,全面掌握供水服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公司有關制度和工作流程,嚴格遵守客戶服務的相關標準和要求,開展服務時須持客服部頒給的工作證,統一著裝、規范服務。
(二)抄表
1、結算水表應按月度組織抄收(即每年抄收12次),并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完成抄表。
2、同一客戶結算水表的查抄日每月應保持一致,以便精準執行階梯水價。
3、每月水表抄見率、抄表準確率應達到100%。
4、抄表時應根據不同客戶的用水特點,按照普通水表每月比對一次、遠傳水表每天比對一次的頻次,定時分析客戶用水量變化情況。發現用水量異常時,須及時告知客戶并協助排查,同時保留告知等相關記錄。
5、服務范圍內新增客戶首次抄收時,須送達紙質水費通知單,并復核客戶登記信息,向客戶告知結算水價、繳費方式、權利義務、注意事項等基本服務內容。
(三)水費催收
1、每月抄見用水量后,須在次月5日前分別完成客戶應收水費的計算和復核,及時向客戶傳遞當期水費信息(包括水量、水費、賬戶余額和代收的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等),以便客戶掌握用水情況和及時續繳水費。
2、須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及時、足額完成上月應收水費及代收費的催收工作,確保當月水費回收率不低于95%,到戶率不低于97%。原則上,上月所有欠款須在次月催繳到位,未能清收的須書面說明原因。
3、根據客服部安排,組織清理和催收服務范圍內的歷史欠費,及時報告清收進展。
4、客戶無正當理由逾期30日不交納水費,經催交三次以上仍不交納,方可申請依法停水催收;停水前須按程序提交催交證據(短信通知、上門貼催交單圖片、電話記錄等),并報經客服部批準。客戶交清欠費后,按規定的工作流程和辦理時限恢復供水。
(四)現場檢查
1、按要求組織對遠傳水表及數據傳輸情況進行周期性、全覆蓋現場檢查,其中DN50及以上水表每3個月現場檢查一次,DN50以下水表每6個月現場檢查一次,以確保用水計量和數據傳輸的準確性、及時性、穩定性。現場檢查臺賬及發現的問題,應以清單形式報送客服部,清單應格式規范、內容完整。
2、現場檢查過程中,應同時檢查所有結算水表及表箱、表井、閥門等附屬設施的運行情況,及時發現和報告水表損壞、計量故障、設施漏水、表箱占壓等異常情況。
3、組織對服務范圍內的公共供水管道、消火栓、取水栓和二次供水設備(已接管的)等供水設施進行常態巡查,發現設施漏水、設備故障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客服部并跟進處理;發現破壞公共供水設施和偷水、私自轉供水、擅自動用消火栓取水或操作公共供水管道閘閥等違規用水或危害供水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勸阻制止,進行必要的取證(現場視頻、圖片等),報告客服部并積極配合處理。
(五)客戶服務
1、客戶登記信息(戶名、電話等)、用水狀態(表前閘開關等)、用水性質等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報告客服部并按程序完成用水信息變更。
2、客戶反映水費、用水量、水壓、水質等供用水相關問題時,應及時、如實報告客服部,并在客服部指導下采取適當方式與客戶溝通,有理有節妥善尋求解決,不得擅自處理,不得以停水為要挾,不得有與客戶發生口角、爭執或其他不當言行,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糾紛或投訴。
3、客戶通過供水熱線等渠道提出的關閘、開閘、報漏、報修等訴求,必須及時響應、跟進處理和回復工單,不得無故延誤。如客戶訴求超出職責權限,應立即報告客服部處理。
4、遇停水、降壓等特殊情形,按客服部要求組織服務人員通過上門告知、發通知單、網絡群告知等便于客戶知曉的方式,及時將相關供水信息告知受影響的客戶,提醒客戶做好應對準備。
(六)其他
1、每月組織制訂月度工作計劃,匯總統計抄收、現場巡檢等工作情況,形成月報表,按時報送客服部。
2、按要求組織完成公司或客服部交辦的其他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如政策法規宣傳、社區客戶服務、供水設施調查、分區計量推進等。
四、考核辦法
(一)由客服部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考核小組,結合供水稽查、技術信息、水表檢定等部門反饋的有關情況,對第三方服務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二)第三方當月工作完成后,考核小組于次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計算和支付當月服務費的依據。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抄表方面
(1)當月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抄表工作,扣500元。
(2)漏抄、錯抄扣20元/戶,估抄扣30元/戶。
(3)因漏抄、錯抄、估抄導致用水糾紛的,扣50元/次,造成水費損失的按損失額扣罰。
2、催收方面
(1)當月水費回收率低于95%時,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500元。
(2)當月到戶率低于97%時,每少一戶扣10元標準扣減服務費。
(3)上月欠費當月未清收到位且不能說明原因的,扣10元/戶。
(4)未履行催交程序和報經客服部批準擅自停水的,扣100元/次;客戶交清欠費后,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恢復供水的,扣50元/次,因此造成客戶有效投訴的扣100元/起。
3、現場檢查方面
(1)無故未按當月計劃和要求完成遠傳水表周期性檢查的,扣500元;因未檢查到位、未及時發現處理而造成用水糾紛的,扣50元/次。
(2)水表出現計量異常,未及時發現和報告的,扣10元/處;因此造成用水糾紛的,扣50元/次。
(3)未按計劃完成服務范圍內供水設施常態巡查的,扣300元/次;巡查中未及時、有效發現問題的,扣100元/次;發現問題未及時報告客服部的,扣50元/次。
4、客戶服務方面
(1)因未及時了解和上報變更客戶用水信息,影響水費正常回收或造成用水糾紛的,扣50元/次。
(2)發生用水糾紛,未及時報告客服部處理的,扣20元/次;未按服務規范或客服部要求妥善處理的,扣30元/次。
(3)未按規定的流程、時限和要求受理和處理有關工單,扣20元/次;因此造成客戶有效投訴的,扣50元/起。
(4)遇停水、降壓時未按客服部要求及時受影響的客戶,造成客戶有效投訴的,扣50元/起。
5、其他方面
(1)未按時、準確完成月度統計報表的編制和報送工作,扣200元/次。
(2)未按要求完成交辦的臨時性、階段性工作的,視情形扣100元-300元/次。
(3)因第三方未按要求完成相關服務工作,導致公司受到有關部門通報批評、形成負面輿情傳播、引發大面積停水、造成群眾集體上訪或其他影響公司社會聲譽的問題,視情形扣1000元-5000元/次。
(4)第三方服務人員不服從客服部管理,或存在極不規范言行,或借工作之便向客戶吃拿卡要的,第三方應對其作出嚴肅處理;屢教不改的,應予辭退。
(三)每個服務年度結束后,由考核小組組織對第三方當年度服務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評估辦法另行制定)。經評估第三方服務達到合格及以上檔次時,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服務合同。經評估為不合格的,不再與第三方續簽服務協議。
五、本實施細則自抄表業務第三方服務試點項目簽約之日起試行。試行期間,如涉及未明確規定但存在分歧且影響考核結果的事項,由客服部與第三方服務單位按照尊重事實、厘清責任、合理認定的原則協商處理,同時客服部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本細則相關內容適時作出調整、補充和完善。
第四章 詢價響應文件格式
一、響 應 函
( 采購人) :
依據貴方 (項目名稱) 的詢價文件,我方 (姓名和職務) 經正式授權代表投標人(供應商) (供應商名稱、地址) 提交詢價響應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____份。
在此,授權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將按詢價文件的約定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
2. 已詳細審查全部詢價文件,包括(補遺書)(如果有的話);我們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力;
3. 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日歷天;
4. 同意提供按貴方可能要求的與其詢價有關的一切數據或資料;
5. 與本項目詢價有關的一切正式往來信函請寄:
地 址: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名稱(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供應商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
系 (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采購人) :
茲授權 (姓名) 為我公司參加貴單位組織的 (項目名稱) 采購活動的代表人,全權代表我公司處理在該項目活動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供應商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工作單位:
性別: 年齡: 職務:
身份證號碼: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四、報價一覽表
項目名稱:孝感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抄表業務外包服務試點項目
項目編號:HBZM-2024CG-017
說明:本表必須按要求由投標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將被視無效投標處理。
采購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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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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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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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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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期 (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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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分項報價表
序號 |
水表類型 |
服務數量 |
投標人報價 |
|
服務單價 |
年服務費 (元) |
|||
1 |
DN20單只戶表 |
24782 |
|
|
2 |
DN20戶表 |
6864 |
|
|
3 |
DN20單只戶表 |
5350 |
|
|
4 |
DN40及以上 |
5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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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
/ |
/ |
|
五、資格證明材料
5.1營業執照
5.2 資質證書
5.2其他材料
六、其他材料